六歲小孩能當保證人嗎,彰化縣福興鄉一名男子,十九年前開工廠需要資金,向銀行貸款九百萬,保證人寫六歲的女兒,後來經商失敗沒前還,銀行向法院提起訴訟,去年查出女兒有工作要求父債女還,但女子認為當年她只有六歲,沒有行為能力怎麼能當保證人,法院判銀行敗訴。
向銀行貸款的洪姓男子早就搬離福興鄉,不過女兒出了社會開始工作,卻成了受害者,原因就出在19年前男子要開工廠,向銀行貸款900萬周轉,銀行要求提供連帶保證人,年僅六歲的女兒和老婆都成了保人,後來經商失敗,貸款只還了兩年就沒錢可還,貸款沒還,銀行向法院提起訴訟,去年查出六歲女兒成年後找到工作賺錢養家,因此拿出貸款約定書以及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,要求父債女還,但洪女認為當年她只有六歲,根本沒有行為能力,怎麼當保人,法官因此判銀行敗訴。
事隔十九年,當初怎麼會讓六歲娃當保人,難以查證,不過銀行表示法院經過嚴密稽察後核發支付命令,洪女也沒有在法定的二十天內提出異議,如今敗訴還可以再提上訴。